也不饿……这好像在哪儿听过啊。”
陈凌翻了翻杂志的目录,找了一篇标题醒目的,翻到那一页粗略的浏览了一遍,露出笑容:“也不知道我能不能用洞天培育出这样的神奇果子来。
……呵呵,想来是千难万难的,现在连西瓜都没搞定。”
“富贵叔?”
正出神的想着,听到旁边有人喊他,转身一看,是个挺漂亮高挑的年轻姑娘。
只是紧皱着眉头,好像有什么心事,哪怕是看到他有些惊讶,脸色也还是有点忧愁和凝重。
“是三妮儿啊,你也来寄信?”
原来是王立献家的是三妮儿,最近连续大半年时间,由于小绵羊的表现十分良好,三妮儿也找机会认错了。
王立献一家也慢慢的重新接受这个女儿。
上次给大棚里上粪,她和小绵羊还一起回家帮忙来着。
换做以前。
这心高气傲的姑娘,哪里肯干这种又脏又累的活。
村里许多嘴碎的婆子还恶意的揣测,立献家这姑娘以前眉眼那么高,那么看不起这穷山沟、穷家的,他找那男人回来跟着富贵干这个干那个,也又脏又累,能受得了?
恐怕还是冲人家城里那有钱的爹娘,不然早不肯跟那姓方的小子了。
又笨又老实,脾气还软,能制得住三妮儿才怪。
冲着小绵羊的老实上进,村里很多村民倒是十分认可这小子。
却对三妮儿仍有很大偏见。
陈凌小两口以前也听高秀兰滴咕过,但是见了面,作为长辈,只要小辈的肯打招呼说话,他们心里是没什么偏见的,依然热情得很。
“嗯,我来寄两封信,我一走到这边来就看到这大马了,一看果然是你。”
“哈哈哈,是吧,都说我这马比我还好认呢。”
陈凌笑笑:“小方出车回来没?”
“还没有,这次晚了两天,打电话问孙老板也没说什么,只告诉我还在市里等货。”
三妮儿摇摇头,脸上似乎更添几分愁色。
“出车在外,难免的,喏,我给你留个西瓜吃吧,现在天热得很,在家没事吃两块西瓜解暑。”
陈凌见她脸色不对劲,也没多问,只是从马背一侧的网兜掏出来一个不算很重的黑皮大西瓜,给她放下来。
三妮儿连忙说不要。
陈凌却笑着挥挥手,翻身上马离开了。
这西瓜还是上次的那些西瓜,就是西瓜和冬瓜嫁接出来的那个品种。